GB/T2101—89(型钢验收、包装、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);GB9787—88/GB9788—88(热轧等边/不等边角钢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许偏差);JISG3192—94(热轧型钢的形状、尺寸、重量及其容许差);DIN17100—80(普通结构钢质量标准);ГОСТ535—88(普通碳素型钢技术条件)。
2 进口出口
我国进口、出口角钢各有一定批量,主要从日本、西欧进口。角钢
出口输往地区主要为港澳、东南亚、拉美及阿拉伯国家等。
出口生产企业主要为辽宁、河北、北京、上海、天津等省市的钢铁厂(轧钢厂)。
进口角钢品种多为大型、小型角钢及特殊形状角钢,出口品种多为中型角钢如6号、7号等。
3 外观质量
角钢的表面质量在标准中有规定,一般要求不得存在使用上有害的缺陷,如分层、结疤、裂缝等。
角钢几何形状偏差的允许范围在标准中也有规定,一般包括弯曲度、边宽、边厚、**角、理论重量等项,并规定角钢不得有显著的扭转。
4 化学成分
(1)成分指标:角钢的化学成分属一般结构用轧制钢材系列,主要检验指标为C、Mn、P、S四项。根据牌号不同,含量各有差别,大致范围为C<0.22%、Mn:0.30—0.65%、P<0.060%、S<0.060%。
(2)检验方法:检测上述化学成分时,常用的标准检验方法有GB223、JISG1211—1215、BS1837、BS手册19、ГОСТ22536等。
进出口角钢的定货一般以使用中所要求的规格为主,其钢号为相应的碳结钢钢号。也即角钢除了规格号之外,没有特定的成分和性能系列。角钢角钢的交货长度分定尺、倍尺两种,国产角钢的定尺选择范围根据规格号的不同有3—9m、4—12m、4—19m、6—19m四个范围。日本产角钢的长度选择范围为6—15m。
根据上述标准规定,角钢应成捆交货、其捆扎道次、同捆长度等应符合规定。角钢一般属裸装交货,运输和储存均需注意防潮。